共同教育委員會(以下簡稱本會)為統籌辦理共同課程、通識教育、語文教育、資訊教育等學生素養與基本能力(以下簡稱共同教育)事項,依本校組織規程第八條設置。
本會職掌
一、研擬本校共同教育事項。
二、規劃與審議本校共同教育事項與課程設計。
三、推動與督導各學院、系參與本校共同教育事項。
四、執行本校共同教育教學事宜。
五、其他有關本校共同教育事項之執行。
本會屬學院之教學單位,分設通識教育中心與基礎能力教學中心,為比照各系之教學與研究單位。
通識教育中心辦理共同課程及通識課程等學生素養之教學規劃及研究事宜;
基礎能力教學中心辦理外語教育、資訊教育等基本能力之教學規劃及研究事宜。
(備註)109 年 7 月 31 日以前,通識教育中心歸屬於人文暨管理學院,不列入本會所屬中心及各類委員計算。